院属各单位: 于4月24日下午3:00我院在交流中心举行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书签字仪式,望各部门、各单位 处级正职(书记、主任)以及主持工作的负责 人,准时参加,不得请假。 院党委 院纪委 2002、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