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省科技厅成果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院属有关单位:
接省科技厅通知,决定更新省科技厅成果评审专家库,现将推荐专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基本要求:
1、具有系统、全面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承担或参与过国家、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并取得较好成绩者。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60岁以下,其中45岁以下的专家不少于推荐总数的30%。
3、注意推荐“小”专业、“冷”专业的专家人选。
二、推荐材料:
推荐专家需填写专家推荐表并附软盘一份(用Word文档打印)。
三、 送时间:2001年12月20日前务必将推荐表及软盘报送到科研处。
科研处
200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