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优良学风建设,引领广大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挖掘我校大学生学习进步的身边榜样楷模,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展示我校大学生的时代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十佳“轻大之星”、十佳“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18级、2019级、2020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19级、2020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参见学生手册《十佳“轻大之星”评选办法》、《十佳“自强之星”评选办法》。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自荐(10月25日-10月28日)
依据评选条件,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自行向所在学院报名。报名者需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十佳“轻大之星”或十佳“自强之星”的一个类别中的某个类型进行申报。十佳“轻大之星”可在勤奋学习、防疫抗洪、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文体艺术、见义勇为、社会工作、孝老爱亲等八种类型中对应选择;十佳“自强之星”可在自强不息、乐于助人、艰苦奋斗、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四种类型中对应选择。
(二)学院初评(10月29日-11月5日)
1.各学院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评名单,曾获得过此项荣誉称号的学生本次不得再次申报。
2.各学院组织入围初评名单的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演讲及展示。
3.根据初评及演讲展示等环节的综合成绩,各学院择优向学校推荐评选候选人。学院学生总人数在2000人以上的学院可分别推荐十佳“轻大之星”和十佳“自强之星”各2名,学生总人数在2000人以下的学院可分别推荐各1名,申报类别不得重复。
(三)学校评选(11月8日-11月15日)
学生处负责牵头组织终审评选,成立终审评选小组,根据评审条件和评审意见最终评选出2021年度十佳“轻大之星”和十佳“自强之星”各10名,提名奖各6名。
(四)宣传表彰(11月-12月)
学校对最终评选出的十佳“轻大之星”和十佳“自强之星”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对提名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全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深入挖掘师生认可度高、影响广、事迹突出、感人的优秀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榜样引领作用。
(二)各学院推荐人选需按要求上报以下电子版材料:
1.18新利直播 十佳“轻大之星”或十佳“自强之星”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及学院盖章签字的PDF扫描版;
2.个人相关事迹、演讲展示或生活照片2-5张(横版、JPG格式,不小于1M);
3.15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事迹材料应以第三人称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内容要真实、准确、有细节、有深度、有生动感人的模范事例,能够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
4.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不小于200K,JPG格式);
请各学院于11月6日前将上述材料按不同类别和不同类型进行打包,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c@zzuli.edu.cn,邮件标题命名为“XX学院双十佳初评材料”。
学工部(处)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