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我校研究生优秀生源认定、奖助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请各相关院(部)按照推荐名额(附件2)推荐本单位2015级优秀生源奖助名单,并于11月20日前报研究生处,经审核、公示后统一发放奖助金。 同时,请各研究生培养院(部)积极宣传我校优秀生源奖助政策,做好2016年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 联系人:王季方 王艳军 联系电话:63556700 63556320 附件1:优秀生源认定、奖助实施办法(试行)摘要 附件2:2015年各院(部)招生录取情况及优秀生源奖助名额 研究生处 201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