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打造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高新区组织专家对提出验收申请的载体进行了项目验收,现将项目验收情况公示。公示时间自12月11日至12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高新区管委会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要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67992615 王丽 曹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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