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暂行管理条例
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实验室工作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建立、实施和保持实验室管理体系,提高实验人员工作素质,保证实验工作质量,从而确保实验室整体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实验室规范,结合学院联合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验室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和科研项目管理,并负责实验室的科技档案和财产管理、供应、安全保卫等事项。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二条办公室主任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
2)负责访客接待、外联活动安排
3)负责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的申购
4)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的改造,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报废申请
5)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科研人员完成各项研发工作
6)负责指导实验室的文档管理;
7)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划分、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
8)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处理
9)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第三章办公室工作制度
第三条办公室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加强实验室安全和保密工作,严格实行标准化管理
第四条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室有关的安全守则,熟悉有关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相关实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有关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五条除办公室工作人员和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私自进入实验室
第六条认真执行有关实验室安全卫生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整洁
第七条办公室内禁止吸烟,不得在办公室饮食、娱乐
第四章办公室卫生制度
第八条办公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发生喧哗、打闹等与科研无关的事情。
第九条办公室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地面无可见污渍、设备摆放整齐、办公桌面一尘不染。每日离开办公室前应及时清理垃圾。
第十条办公室内、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
计算机动画实现技术联合实验室
二零一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