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章程


18新利直播 章程

2025年修订)

18新利直播 历史渊源可追溯至1956年原国家轻工业部创办的郑州电气学校。1977年,经国务院批准创建郑州轻工业学院,隶属于原国家轻工业部。1998年转为中央和河南省共建以河南省管理为主。2011年成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共建高校。2018年更名为18新利直播 。2020年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2021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立足河南、面向全国,服务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基础扎实、勤奋务实,富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研究型人才。努力建设以工为主、优势突出、多学科协调发展、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为18新利直播 ,简称郑州轻大。英文名称为Zhengzhou University of Light Industry,缩写为ZZULI

第三条学校法定住所地为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36号,设有科学校区、东风校区和禹州校区。

第四条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学校根据国家政策、社会需要和自身办学条件,科学合理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强化办学特色。

第七条学校设置工学、理学、文学、艺术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农学等学科门类。

第八条学校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根据需要开展其他教育。

第九条学校立足科学技术发展前沿,围绕社会和行业发展需求,自主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推动知识创新、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

第十条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社会组织的产学研合作和协同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第十一条学校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培育大学精神,建设具有轻工特色的大学文化。

第十二条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不断提升学校的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

第二章治理体系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18新利直播 委员会(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制度。学校内部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

第十四条学校党委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科学、历史、文化、法律等各方面知识。

(三)审议确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四)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五)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六)履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接受同级纪检组织和上级纪委监委及其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七)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八)领导学校群团组织、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九)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支持无党派人士等统一战线成员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强民族和宗教工作,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坚决防范和抵御各类非法传教、渗透活动。

第十五条学校党委会主要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任免干部。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党委会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党委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

第十六条中国共产党18新利直播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专责机构,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重大决策、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河南省监察委员会驻18新利直播 监察专员办公室与18新利直播 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一体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职责。

第十七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

(三)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四)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会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班子成员和监察专员。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第十九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为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校学术委员会按照其议事规则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学校学科、专业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以及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

(二)审定自主设置或者申请设置学科专业。

(三)审议学术新利18备用网址 方案,交叉学科、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

(四)审议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

(五)审议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审定各级各类学术带头人和特聘教授人选。

(六)审定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

(七)审定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规程、学术分委员会章程。

(八)指导各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的工作。

(九)指导校学术道德委员会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十)其他需要学术委员会审议、评定和咨询的学术事务。根据工作需要,学术委员会可以设立若干个专门委员会或专门工作小组,以完成学术委员会指派的具体工作。

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原则、负责人产生机制、运行规则与监督机制按照《18新利直播 学术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其议事规则独立自主地履行学位评定、学位授予等职责。

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本单位学位授予的实施办法和具体标准;

(二)审议学位授予点的增设、撤销等事项;

(三)作出授予、不授予、撤销相应学位的决议;

(四)研究处理学位授予争议;

(五)受理与学位相关的投诉或者举报;

(六)审议其他与学位相关的事项。

结合学校实际,学位评定委员会可设立若干分委员会协助开展工作,并可委托分委员会履行相应职责。

学位评定委员会的组成原则、负责人产生机制、运行规则与监督机制按照《18新利直播 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可依法依规设置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学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学校授权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第二十二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全体教职工依法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学校建立、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其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津贴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校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校工会为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第二十三条学校工会是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河南省工会条例》开展工作,履行工会职责,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学校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等校内其他群众组织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十五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和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等开展工作。

第二十六条学校附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实行相对独立的运营与管理。

第二十七条学校依法设立18新利直播 理事会。理事会是学校的咨询议事与监督机构,是学校实施科学决策、民主监督、促进社会参与的重要治理主体和组织形式,根据其章程开展工作。

第三章教学科研机构

第二十八条学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人才培养中心工作,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和科学研究需要设置教学机构、研究机构等单位,并根据发展需要予以调整。

第二十九条学院是学校组织实施办学活动的基本单位,在授权范围内实行自主管理。

学院可依规下设教学和学术机构。

第三十条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学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本学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学术交流以及社会服务等活动。

(三)提出本学院内部新利18备用网址 方案,制定内部工作规则和办法。

(四)负责本学院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管理工作。

(五)按学校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本学院的教学、科研经费和其他资金,并在学校授权范围内,管理和使用有关资产,维护资产安全。

(六)按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学院教职员工的业绩考核、奖励及分配方案。

(七)履行学校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一条二级单位党组织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其在本单位的政治核心作用,履行政治责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有关党的建设,包括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由党组织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把好政治关,加强对二级单位学术组织的引导,落实“一会一报”和“一事一报”制度,管理好各类思想文化阵地。

第三十二条院长是学院行政负责人,定期向学院全体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开展工作。

第三十三条党政联席会议是二级学院的基本决策形式,对二级学院的重要事项具有决定权。凡属议事范围内的事项,都应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党政联席会议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第三十四条独立建制的其他教学单位和科学研究机构享有与学院同等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四章教职员工

第三十五条学校教职员工由专任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

第三十六条学校设立师德建设委员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学校教职员工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切实提高教职员工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三十七条学校依法依规对教职员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晋升、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学校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工勤技能人员的职务,调整工资分配。

第三十九条学校教职员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据岗位要求开展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工作职责合理使用学校公共资源。

(二)在品德、能力、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公平获得个人发展机会和各类奖励。

(三)对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其他涉及切身利益的大事项享有知情权。

(四)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

(五)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就职务聘用、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对学校侵犯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享有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六)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规定和岗位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条学校教职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忠诚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

(二)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三)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恪尽职守。

(四)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五)珍惜和维护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

(六)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规定和岗位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员工发展与培训制度,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国内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

第四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各类表彰奖励制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三条学校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逐步完善与学校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教职员工福利待遇制度。

第四十四条建立和健全教职员工权利保护和救济机制,维护教职员工合法权益。

第四十五条学校维护离退休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第四十六条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学籍的受教育者。

第四十七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公平接受学校教育,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平等使用学校提供的公共教育资源。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学校规定,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